美国签证有效期、停留有效期区别
根据对下面资料的学习,结论如下:
ISSUE DATE: 24JUN2010, EXPRIATION DATE: 22JUN2011, ENTRIES 是 M
在 22JUN2011 这个日期之前我都可以再去美国(不用去大使馆签证)。入境如果得到半年停留期,我能待到 2012年1月
第一个是签证颁发日 (Issue Date),第二个是签证有效期 (Expiration Date)。经常有人把这个签证有效期,当成在美国境内的有效停留期。这个概念是错的。
签证有效期 (Visa Expiration),指的是你必须在有效期之前才能进入美国。印在签证纸上。
至于你在美国能呆多久,是由入境时的 CBP 官员决定的。并反映在你入境时交海关盖戳的 I-94 卡上。此乃有效停留期 (I-94 Expiration) 是也。
一般而言,B-2 的停留期是半年;F-1/2 的停留期是 D/S (Duration of Status), 即只要 I-20 有效就行;J-1/2 跟着 DS-2019 走;而 H-1/4 由 I-797 来定。B-1 的停留期可以从几天到几个月,由 CBP 视你的 business trip 而定。
通常 CBP 的官员,依据上述给予你对应的停留期,在你入境过海关的时候。但他们有权给予你任何长短的停留期。根据美国法律,即使你持有有效的签证,CBP 官员也可以拒绝你入境。
你在美国的合法停留期,将由 CBP 官员注明在你填的 I-94 卡上。再说一遍,这个停留期与你的签证上的日期是毫不相干的。它既可能比签证有效期早,也可能晚。以 I-94 卡上的日期为准。
在前面提到的签证纸上有两个日期的那一行,行首的 “Entries” 所示为可入境次数。”1″ 表示在签证有效性内只能一次入境,”2″ 为两次入境,”M” 是没有限定的多次。
你的签证到期之后就失效了,对于有入境次数限定的签证来说,一旦入境次数达标即使签证尚未失效也是形同废纸了。
象这位同学的父母,"9月5日成都签证1000通过. 签证上写着:ISSUE DATE: 05SEP2007, EXPRIATION DATE: 04SEP2008, 有效期是一年, ENTRIES 是 M"。
那就是说,他们可以最迟于明年九月4日再次进入美国,如果入境时获得了六个月的停留期,他们就可以合法停留至 3/3/2009.


